不婚族,一个人,想把住宅卖了换一套单身公寓用来享受生活,可行吗?
我已经这么做了。希望以后不婚的越来越多,现在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没有把握让爱人和孩子过土安定的生活就别结婚了,为国家做贡献减少人口,人口再不能多了。现在的就业环境是二十多找不到工作,四+多的不敢换工作。
当然 你也可以把你父母的房子也卖了 让他们去养老院 你只用每个月支付很少一部分钱给养老院就行 反正他们也没孙子带 住房子干什么 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 千金散尽还复来 有钱难买爷高兴 舒服一天是一天 哪管明天天塌地陷 过去太沉重 未来太渺茫 把握当下才是人生哲理的所在 好好享受吧 房子就是个拖累 拖垮了身体 拖垮了梦想 早早处理出去 跳出束缚 享受自由的真谛 遥想当年杜聿明 也是深谙其道 跳出徐州这个牢笼束缚 把三个集团军硬是给盘活了 所谓海阔凭鱼跃 天高任鸟飞啊
看其他朋友回答基本都是两极化,有人认为这没什么,有人认为这甚至是大逆不道。
提问者一定更加矛盾,到底该怎么处理?
有的人辛苦一辈子攒钱一辈子,到临终时也不舍得花,留给孩子吧,家里如果子女多的还反而增加了矛盾(如何分钱)。
有的人吧赚多少花多少,甚至还会透支信用卡以及花呗等(虽然我不认同,但我尊重)来满足自己当下的需求和爱好。
而提问者只是想将商品房换为公寓楼,用多余出来的钱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这样做的原因是自己不结婚没孩子就一个人。
我认为:没有负担其他人开销的前提下,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那是你的财务自由,当然在如此做之前要清楚公寓楼与住宅楼的基本区别。
比如土地年限短、物业水电费高等等。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1你的情况和我一样,那我说说我的处理方式。我2017年看中佛山最好的千灯湖新区,没有资格买住宅,住宅也太贵,就首付35万买了一个购物中心楼上的60平公寓。地段交通一流,周边环境非常的好,楼下的地铁直达广州。但我没有卖广州市中心的住宅,而是出租,这样前十年的贷款用出租的钱支付已经绰绰有余,十年后我还有了一笔固定房租收入。单身最怕没钱,如果你卖了住宅去买公寓,剩下的钱你啥也做不了,或者只能坐吃山空。所以希望你可以借鉴。
一点问题没有,社会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多元化。也一定会越来越包容。我们不是也一直在提解放思想么。想怎么过是你自己的权利,当然成年人么要承担选择带来的结果。那都不重要,一个年龄段就该活出这个时候的光彩!大家都一样,多没趣味。来吧,朋友,想做就做。没鸟大不了
校园网贷自杀***感受如何?校园贷该取缔吗?
这样的***屡屡发生,并且影响到了学习的大学生,应该取消这样的服务。
我们可以***设一下,如果没有校园贷这样的服务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既然有了这样的服务,那么就会有学生去尝试,就会让有些学生深陷其中。
没有过多的金钱就不要去消费,更不要提前消费,之前没有校园贷的时候,学生们过的不错,知道缺陷在哪里,也知道如何提升自己的价值。
然而有了校园贷,学生们提前消费,还不上钱就到处打工,完全丧失了他们美好的前途,甚至在心理有了阴影,所以说,像这样的校园贷应该被禁止。
如今的大学环境各有不同,攀比的情况也有,这样就会让有些内心自卑的学生,开始触碰校园贷,学生们本来承受能力比较弱,面对诱惑更不知所措,所以说,这样的事情确实应该禁止!
并不是说学生们的自律能力差,而是受到了这样的环境影响,都知道抽烟有害健康,照样还是有人戒不了,这样的事情跟校园贷是一样的。
校园贷出现就是有问题的,不能跟别的事情相提并论,所以说,面对这样的校园贷,应该禁止,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尽量的让学生们来更加清楚地认识自我!
不能取缔,但应该严格监管
校园贷基本上是针对大学生!大学生已经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他有借款的权利和自由!而作为借款人,在不违反国家现有法律的情况下,也应该是自主自由的行为!所以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不应该***取取缔的手段!
二、校园贷华丽的衣裳下的邪恶
校园贷如果只是针对大学生的信用***,其实跟***或者花呗没有什么区别!既然借款人愿意选择信用借款(无抵押)和大学生群体(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作为放款对象,那么对应的就是承担更大的风险以及索取高额的利息!这些都是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允许的!
但是现实中,借款人或公司在合同以及抵押物上做了文章!如合同中利息虽然合理合法,但是有高额的手续费以及违约金!合理规避了合法利息范围的条款!以及诱导女性通过拍***等可用作威胁的物品作为抵押物,在后期不断挖坑使得越陷越深!以达到对贷款人持续高额的利息榨取!以至于不堪重负出现恶***件。
三、法制重视,严格监管
大学生群体处在从学校到社会的过渡阶段,既有更多参与社会活动的需求,同时又面临社会经验不足和收入低的问题!所以对于该群体适当通过信贷手段解决临时周转的问题应该在产品和法制上给予重视!对于其产品应该有更明确的规定,如额度,利率等,这可以理解为对于特殊的群体在法律上进行特殊关怀与倾斜!
当然,也总会有削尖脑袋想钻空子的人!所以对于这些违法违规的群体,也应该在上述的“关怀与倾斜”中有所体现!如若涉及违法违规,可***取惩罚性处理,如加大民事或刑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
总之,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不应该在未违法违规的时候,判定为他就是不可取的,这是不负责任的甩锅思维!遇到问题,应该去面对它,解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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